升降系统部分 (1)升降系统的设计及制造应符合《升降式高杆照明装置技术条件》JT/T 312-1996,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高杆升降系统均采用内置电机升降装置并配有防坠落装置(应有完备的防盗措施,整体5年质保期内因杆门及电机防盗措施不完善导致的电机丢失等问题由供货商负责)。 (2)升降系统具有电动和手动两种功能。电动时,灯盘的升降速度不**过3.5米/分钟,手动操作时应轻便,灵活。 (3)灯盘内圈设置防碰橡胶。灯盘内圈设置三组联动的导向装置,在灯盘升降过程中保证灯盘的稳定。 (4)卷扬机的蜗轮蜗杆采用具有自锁性能的蜗轮蜗杆,当系统断电时,蜗轮蜗杆应能使灯盘在任何位置停车。蜗轮蜗杆减速机采用铸钢外壳,电机及减速机为国内**品牌。 (5)灯盘降至较低点时卷筒上钢丝绳应还剩5-6圈。 (6)升降系统的金属灯盘及金属挂钩采用热浸镀锌工艺进行防腐处理,锌层应均匀,表面色泽一致,厚度≥85微米。 (7)升降系统设有过扭矩保护装置。 (8)卷扬系统设置防止灯盘自由下滑的防溜车装置,保证升降过程中可以在任何位置停车。提供技术说明。